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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勘察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日期:2015-08-10 10:42:22

一、招标条件 
徐州市叁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已经国家发改委(发改基础﹝2013﹞342号)批准建设,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多渠道筹集解决,已落实。现对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勘察的投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工程规模:全长约18.3km。 
3.招标范围: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及同步实施的4、5号线部分工程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业主有权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工程勘察单位应遵照执行。 
四、合同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 5 个合同段,具体合同段划分详见下表: 
合同段勘察范围 
01下淀站(含)至和平路站(含)(3站3区间) 
车站:下淀站、大庆路站、和平路站 
区间:下淀站(含)-大庆路站、大庆路站-徐州火车站站(不含)、徐州火车站站-和平路站(含) 
02和平路站(不含)至南三环站(不含)(1站3区间) 
车站:科技广场站 
区间:和平路站(不含)-淮塔东路站(不含)、淮塔东路站(不含)-科技广场站、科技广场站-南三环站(不含) 
03南三环站(含)至铜山副中心站(含)(4站3区间) 
车站:南三环站、翟山站、师范学院站、铜山副中心站 
区间:南三环站(含)-翟山站、翟山站-师范学院站、师范学院站-铜山副中心站(含) 
04铜山副中心站(不含)至银山站(不含)(3站4区间) 
车站:铜山新区站、湘江西路站、焦山村站 
区间:铜山副中心站(不含)-铜山新区站、铜山新区站-湘江西路站、湘江西路站-焦山村站、焦山村站-银山站(不含) 
05银山站(含)至创业园站(含),2站1区间、1出入段线、1车辆段 
车站:银山站、创业园站 
区间:、银山站(含)-创业园站(含) 
银山车辆段出入段线 
银山车辆段 

注:1.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工程勘察01~05合同段中任意3个合同段的投标,但只能获得一个合同段的中标资格。 
2.业主可根据后续工可及初步设计的最终批复结果,调整各合同段勘察范围,中标人需无一例外的予以遵守。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证书有效; 
3.投标人近五年(2010年8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勘察业绩,在人员、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拥有完成本合同段工程的能力。类似工程业绩定义:规模相当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业绩(仅限于承包人和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业绩); 
4.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执业资格证书在本投标单位注册,具有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名下的类似工程勘察管理经历业绩;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投标人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 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无行贿犯罪证明,本次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需在证明有效期内; 
8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完成“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备案;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具有近五年类似工程勘察业绩;联合体成员仅为1家,应当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分工。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所具有的类似工程的勘察经验和业绩可作为该联合体的共同业绩。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按合同段分别缴纳,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01合同段为人民币捌万元整; 
02合同段为人民币捌万元整; 
03合同段为人民币柒万元整; 
04合同段为人民币捌万元整; 
05合同段为人民币捌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5345907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未能及时提交足额、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均视为否决投标。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退还。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完签订合同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退还。 
7.投标人因故暂扣投标保证金的,在征得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书面同意后予以退还。 
8.具体退还流程参照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进行办理。 
2. 本工程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人在2015年 8 月 12 日17时00分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5年 8 月 10 日 17 时00分前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每合同段招标文件及附件(如有)售价为每300元/套,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付费后自行下载。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2015 年 8 月 27 日10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未按招标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镜泊西路汉风路交叉口吉田商务广场E栋418。 
联系人:侯工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康馨园二期门面房B27d-405室。 
联系人:戴莉莉 电话:0516-83822529 传真:0516-83822529  
徐州市叁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