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轨道交通(或地铁、轻轨)一类施工图审查资质; 3、与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中标勘察及土建工点设计单位(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预审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按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正式在职人员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六 、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符合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合格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
七 、评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申请人应具有同类项目经验;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项目界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图审查(或设计总体总包管理、或设计咨询、或设计监理)。 |
九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有意申请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无须报名。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监督咨询电话:0532-85916654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本公告中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三个名词通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