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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上海轨道交通11号线(罗山路—迪士尼乐园)工程、上海磁浮交通工程、上海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伸工程通道式X光安检仪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9-23 13:23: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12号线、11号线(罗山路—迪士尼乐园)、磁浮交通和2号线东延伸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予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申嘉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轨道交通二号线东延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上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轨道交通申嘉线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轨道交通二号线东延伸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通道式X光安检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上海轨道交通工程通道式X光安检仪采购包含了X光检测仪、辅助设施和金属探测仪三个内容,其中:
包件一:12号线工程共16座车站,其中X光检测仪29台、辅助设施29套和金属探测仪29件;
包件二:11号线(罗山路—迪士尼乐园)工程共3座车站,其中X光检测仪8台(其中4台为大型)、辅助设施8套和金属探测仪8件;
包件三:磁浮交通工程共2座车站,其中大型X光检测仪4台;
包件四:2号线东延伸工程共1座车站;其中X光检测仪1台、辅助设施1套和金属探测仪1件。
中标后按包件一、包件二、包件三、包件四分别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若是投标设备制造商,则注册资金须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投标人若是投标设备销售商,则注册资金须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2 能满足上述设备供货要求,并且有良好的财务、资信及售后服务,无质量事故及纠纷等不良记录;
3.3 投标人拟投设备须在其生产或经营范围内,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保证及生产能力;
3.4 投标人所投设备须通过公安部安防检测中心的产品检测,投标前须提供检测报告;
3.5 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来同类设备的销售业绩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证明);
3.6 投标人若是投标设备销售商,则须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且该投标设备制造商也应满足上述资格条件;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5楼518室 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0 月 29 日9 时 30 分,地点为上海市徐汇区吴中路259号锦江之星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和http://eps.shmetro.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
上海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轨道交通申嘉线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轨道交通二号线东延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桂林路909号 地 址:上海市斜土路1223号5楼 518室 
联 系 人: 周照青 联 系 人: 凌榕 
电 话: 63189188 电 话: 51712256 
传 真: 51712256 传 真: 51712256 
电子邮件: 1063814585@qq.com 电子邮件: 1063814585@qq.com 

2015 年 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