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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武广片区劳动东路(京珠高速东辅道-川河路)220kV电力隧道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01-07 15:37:58

长沙市武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对长沙市武广片区劳动东路(京珠高速东辅道-川河路)220kV电力隧道工程监理(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雨花区劳动东路(京珠高速东辅道-川河路),西起于京珠高速辅道与劳动东路交汇处以北,东至劳动东路与川河路交汇处以北,沿劳动东路北侧布置(劳动东路路幅红线范围内,隧道中心线距路幅边线4.75米),隧道全长2320米,电缆隧道断面尺寸为3.5米×3.6米,顶管内径为3米,沉井尺寸为7.55米×8.7米×16.5米。

1、项目名称:长沙市武广片区劳动东路(京珠高速东辅道-川河路)220kV电力隧道工程监理(第二次);

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估算约为5000万元。

3、标段划分:1个标段;

4、监理服务范围:本次招标包含长沙市劳动东路(京珠高速东辅道-川河路)220KV电缆隧道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5、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直到工程质量保证期结束为止,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为10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6、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合格工程标准;

7、资金来源:自筹和财政资金;

8、建设地点:长沙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2011年以来具有一个(含)以上已竣工的以往工程业绩;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年龄在60周岁以下,无在监项目。2010年以来以相同职位承担过一个(含)以上已竣工的以往工程业绩;

4、本项目的以往工程监理业绩为工程造价在35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工程监理项目,但不接受专项的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包、境外承包合同;

5、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1《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8、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时,投标人处于被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湖南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入湘登记证》。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8日至2016 年1月22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否则视其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6年1月3日17:00时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于投标截止前15天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22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携带上述资料的同时,还须携带《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参加开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按照“长政办发〔2015〕2号” 和“长发改〔2011〕233号”等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实施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
(二)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