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是由南昌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南昌轨道交通建设、配套地产和上盖物业开发的项目法人单位,现为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有效地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招标人的招标代理任务,现进行国内公开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标段划分、服务期限和服务范围
2.1标段划分:1个合同段。
自合同签订至2018年12月31日的3号线正线零星项目;1、2号线资产经营类项目;5号线、1号线东延线、2号线东延的总体、咨询、设计等咨询服务类项目;地铁配套项目;运营服务、维护及物资采购项目及其他经采购平台进行采购的项目的招标代理。
划分标段并不完全作为后期分配招标项目的依据,招标人可综合比较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条件、项目业绩、擅长项目、人员配备、以往工作表现等因素具体采购或分配招标项目。若以上线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政府原因将本项目招标方式调整为融资建设模式,则本项目服务范围自动刨除。
2.2服务期限:自招标代理合同签订起~2018年12月31日。
2.3、服务范围:
本合同段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招标前期及过程中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服务,提交招标工作计划,招标阶段组织标前研讨会,编制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标前、评标及定标期间的相关备案工作办理,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审核并发布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组织标前会,澄清答疑,组织开标及评标,开、评标阶段的商务报价回标分析工作,提供合同商务文本、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合同谈判、签订合同,负责收集、整理并向招标人移交招标过程资料,处理招投标阶段的质疑或投诉事宜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招标代理工程甲级资格证书;
3.3投标申请人近5 年内(2011年8 月1日至投标申请截止时间,以所代理的项目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业绩。
3.4拟投入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具有中国招标投标协会颁发的招标师职业资格,且近5年(2012年5月1日至投标申请截止时间,以所代理的项目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
注:类似项目是指以下项目之一:
1)单项合同中标金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土建类项目;
2)单项合同中标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运营服务、维护、物资采购项目;
3)单项合同中标金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机电设备采购或系统集成或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
同一地铁线路的同一专业不能重复计算。如同一中标通知书包含多个专业,以所代理的项目单标段向中标人发放的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经拆分的类别金额为准。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法
4.1 报名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25楼2503室。
4.2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24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3 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4.3.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报名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4.3.2 单位介绍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6.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cmtr.com》上同时发布。
7、采购文件售价
7.1采购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本次采购文件不提供电子文档。
7.2 采购文件费由投标人通过现金方式交至南昌轨道交通集团财务部指定账户中,且需注明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投标人凭缴费单据原件到报名处领取采购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25楼2503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791-86365837(工作时间9时~17时)
传 真:0791-8636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