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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项目(重发公告)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10-16 10:24:09

1.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的 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项目(重发公告) 已经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资本金及融资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 招标类型:货物招标 所属地区:姑苏区
(2) 工程规模: 5号线线路全长44.1km 建筑面积:平方米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招标金额: 11430.13802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7/12/31 至 2021/6/28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名称、数量、规格) 
合同估算价(万元) 0001 SRT5-14-1:5号线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项目 11430.13802 
申请人其他条件: 
5.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通用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17/10/13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17/10/19 上午起时间: 09:30 上午止时间 11:30 下午起时间: 13:00 下午止时间 17:00
获取文件地点: 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http://jzgc.szjsj.gov.cn/FileTransferUpload/20089199347160256.doc
6. 请申请人在将资审材料投箱前(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7/10/27 10: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7/10/27 14: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行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4.45.174/TPBidder/login.aspx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注册(注册流程及材料请阅读《关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及CA激活相关注意事项》,链接http://www.szzyjy.com.cn/Front/infodetail/?infoid=f4e544c7-1e72-40bd-a77e-cb9d53a4b21b&categoryNum=006003 (只需注册后上传诚信承诺书验证通过即可,无需办理CA激活))
7. 备注:
一、申请人资格审查基本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须持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且认定证书中生产品种包括地铁和隧道正线防护密闭门,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人民防空与地下空间分会颁发的《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和安装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且认定证书中生产品种包括地铁和隧道正线防护密闭门(提供江苏省人民防空协会开具证明或江苏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官方网站公告);
3)企业业绩:单个合同须具有轨道交通类似(地铁、隧道)人防防护设备的制造、安装已完工业绩并且该合同金额须满足人民币800万及以上要求经验(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4)2016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制造商资审申请。 
6)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7)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本标段;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位投标人申请本标段。 
8)报名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劳动合同的复印件。 
二、申请人应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网上自行下载); 
(二)附件资料:根据“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要求编写;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注: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7年10月27日下午14:00~16:30提供相关原件核实。有关批文、文件等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核实地点:苏州建设有形市场二楼(苏州市竹辉路养蚕里农贸市场旁)。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招标人有权要求其对提供的原件材料进行佐证或补充。 
三、项目概况: 
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为线网的东西向的骨干线,连接吴中区、高新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可缓解古城交通,加强金鸡湖东西两岸的联系,缓解1号线运能不足。起于吴中区集散中心站,止于园区唯亭镇阳澄湖站,线路全长44.1km,共设34座车站,包括33座地下车站,1座地面车站,其中换乘站9座,分别为竹园路站(与5号线换乘)、劳动路站(与2号线换乘)、竹辉路站(与4号线换乘)、通园路站(与7号线换乘)、星港街站(与5号线换乘)、车斜路站(与8号线换乘)、苏胜路站(与6号线、市域S2换乘)、星塘街站(与1号线、市域S1线换乘)、葑亭大道站(与5号线换乘)。 
四、本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应提交的供核实的原件(仅供核对,当场退回):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和换领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件核查可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根据证书二维码标识现场上网核实); 
2)《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或《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和安装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 
3)业绩证明材料(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4)2016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身份证; 
6)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五、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六、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公告为重发公告,本次公告后,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3家(含),全部入围,不再重发公告。 
七、本次公告为2017-9-25公告的重发公告,第一次公告时,资审合格的申请单位可以不重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但须重新递交本次投标的确认函(即要求继续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确认函,投标的确认函须加盖公章,格式自拟),企业投标确认函原件须密封并在规定时间内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未按要求递交企业投标确认函原件的申请单位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八、公告发布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zcetc.com.cn/SZConsProTradingCenterINWPage/Index.aspx”、苏州轨道交通网“www.sz-mtr.com”网站上发布。 
8. 招标人地址: 苏州市干将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
联系人: 陈健 传真: 0512-69899100 电话: 0512-69899101
邮编: 215006 E-Mail:zhaobiaobu@sz-mtr.com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邓蔚路107号永新大厦1栋9楼
联系人: 王娟、周蕾 传真: 0512-65160659 电话: 0512-65160650
邮编: 215011 E-Mail: zhoulei@jocite.com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高宝英 性别: 女 卡号: 苏招(信)S0824
职称或执业资格: 注册造价工程师 联系电话: 上岗卡号: 苏招S0824
11.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