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2017年设备备用蓄电池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来自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运营经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比选人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名称
2017年设备备用蓄电池采购项目
3 比选范围
蓄电池的采购。
4 项目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比选人要求60天内完成交货。
5 参选人资格要求
5.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5.2业绩要求:2014年至今至少具有1个金额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的工业电池类物资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同类货物中选通知书或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
5.3财务要求:无;
5.4其他要求:无,
5.5参选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四川省及成都市政府市场禁入期间,不存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选的情形。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6 比选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2017年11 月 3日至2017年 11月 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华区双水碾街道红花堰一组成都地铁车辆段A601室持下列资料原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委托授权书(交原件)
(2)购买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副本复印件)
6.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6.3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不提供比选文件电子文档。
6.4参选人必须按上述要求获取比选文件方为有效报名,未完成有效报名的潜在参选人将被拒绝参选。
6.5参选人在报名时应在比选人合约管理系统录入基本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发布于https://ep.cdmetro.cn)。
7 参选文件的递交
7.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 月 16日10:00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成都市成华区双水碾街道红花堰一组成都地铁车辆段A825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p.cdmetro.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地铁1号线红花堰车辆段
邮 编:610081
联系人:谢先生(技术)张先生(商务)
电 话:028-61631799(技术)、028-61630122((商务)
传真:028-6163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