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规定地铁通车半年内须调整接驳公交
2017-11-22 15:17:02
记者日前从青岛相关方面获悉,自12月1日起,由青岛市交通运输委等编制的《青岛市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衔接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将正式实施,规定地铁通车半年内须调整接驳公交。
据悉,青岛市目前有一条地铁运行,第二条地铁即将投入运营。根据《导则》,应结合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进度及轨道运营通车计划,制定协调合理的常规公交衔接优化实施计划。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间衔接调整宜在轨道全线通车后6个月内完成接驳公交线路调整工作。《导则》提出,公交接驳线路衔接调整应遵循“均衡分散”的优化原则,避免集中换乘对轨道站点和周边道路交通带来过大客流压力。《导则》规定,接驳公交中途站应结合轨道站点客流分布情况,主动接近轨道出入口,换乘距离宜小于50米,不宜超过150米。
(来源:法制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