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拟采购的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电客车电机类架修委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苏轨运招2017-12号
二、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
苏州轨道交通2号线40列电客车共计1000台电机系统部件,其中牵引电机480台、制动电阻箱冷却风机120台、牵引逆变器冷却风机120台、高压箱冷却风机120台、辅助逆变器箱冷却风机80台、变压器箱冷却风机80台。
2、服务期限
2018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合同执行时间为第1列车架修开始至第40列车架修结束), 招标方有权对合同周期进行调整,以满足2号线40列车架修计划,费用不变。
三、投标人一般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本次采购合格服务的企业法人;
2、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公司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投标人近5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须具有轨道交通中同类产品(指电客车牵引系统)架修或大修或生产业绩,且单笔合同金额须在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或用户证明为准,且用户评价良好),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
4、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本科学历(车辆或相关专业),且具有5年以上轨道交通行业相关项目管理经验(担任项目主管及以上职务)。
(二)本次招标规定:
1、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2、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采购预算金额:
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玖佰捌拾万元(¥9800000.00 );
五、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时间及地址:
1、公告时间:自2017年11月24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
2、递交预审材料起始时间:2017年12月12日 09:00 ,递交预审材料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2日10:00 ,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即为报名;
3、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12月12日10:00—16:30;
4、递交预审材料及资审地点:苏州市竹园路880号,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1号楼北楼1271室;
5、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把资格预审材料(正本一份,副本肆份)装订成册并封袋递交至指定地点(未按要求数量提交并封装的资格预审材料招标人有权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提交材料如下:
(1) 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同时须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对于已“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公司财务报表复印件;
(4)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近5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5年)须具有轨道交通中同类产品(指电客车牵引系统)架修或大修或生产业绩,且单笔合同金额须在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或用户证明为准,且用户评价良好),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
(5)拟派项目经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学历证书;
2)5年以上轨道交通行业相关项目管理经验(担任项目主管及以上职务)证明材料。
注:申请人应同时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至现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当场退回,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招标人有权要求其对提供的原件材料进行佐证或补充。
6、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六、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竹园路880号
联 系 人:羌伟
电 话:0512-65683297
传 真:0512-65683297
邮政编码:215101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1、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招标失败,招标人将重新招标;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多于3家(含3家)的,则全部入围。
八、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敬请留意。
九、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门:0512-69899999-18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