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拟对成都轨道集团第二届功勋奖微电影拍摄(Ⅰ/Ⅱ)进行公开比选,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比选。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成都轨道集团第二届功勋奖微电影拍摄(Ⅰ/Ⅱ标)。
2.比选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
为表彰成都轨道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勇于创新的先进典型对成都轨道交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成都轨道集团将举办第二届“成都轨道集团功勋奖”评选表彰活动,为生动展现功勋人物先进事迹,公司将为每名功勋奖获得者拍摄微电影。
4.比选范围及内容:
4.1比选范围:
4.1.1成都轨道集团预计20名功勋奖获得者微电影拍摄制作,每名人员微电影时长为3-5分钟,共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预计10名人员微电影拍摄制作。
4.1.2比选内容包含功勋奖微电影脚本创作、制作方案编写、素材筛选整理、拍摄、制作等。
5.服务期限:
暂定为30天,自中选通知书发出至服务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完成止。
6.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符合条件的各单位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每个比选申请人最多可中1个标段,具体确定中选人原则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0.5规定。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近3年(指2014至今)承担过至少2个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市级及以上政府机构或国企或世界500强企业影视视频拍摄制作业绩(含已完和未完)。
(3)人员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至少五年影视视频拍摄制作从业经验,近3年至少具有3个市级及以上政府机构或国企或世界500强企业影视视频制作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
2.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没有处在四川省投标禁入期内。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1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在成都市天府大道396号地铁大厦A栋14楼领取比选文件:
(1)领取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交原件);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验原件交加盖鲜章复印件);
比选申请人须按上述要求获取比选文件,方为有效报名。未完成有效报名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将被否决参选。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13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天府大道396号地铁大厦A栋9楼地铁公司开评标专用室(913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成都轨道集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cdmetro.cn)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栋18楼
邮编:610041
联系人:姜先生、肖女士
电 话:028-68174944、68174803
传 真:028-61639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