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 成都轨道交通8 号线一期工程 已由四川省发改委以 (川发改基础[2016]68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业主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机电安装与装修工程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经 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基础[2016]687号文)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成都市
2.2工程概况: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2.3招标范围:
工程范围: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8.93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5座,车站名谢家桥站、长城路站、川大新校区站、大件路站、机场快速路站、益新大道站、石羊客运站、科创路站、三环路南高新站、神仙树西站、永丰站、永丰北站、玉林小区站、倪家桥站、川大站、东湖公园站、沙河桥站、沙河桥东站、东大路站、双林路站、成华大道口站、跳蹬河站、电力医院站、成都理工站、十里店站(最终站名以市政府文件为准)。车辆段1座元华车辆段。
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与装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各监理标段的监理范围如下:
机电安装与装修A标段监理范围:负责8号线一期工程天府谢家桥站、长城路站、川大新校区站、大件路站、机场快速路站、益新大道站、石羊客运站、科创路站、三环路南高新站、神仙树西站、永丰站、永丰北站、玉林小区站、倪家桥站、川大站、东湖公园站共16个车站、元华车辆段及相应区间的动力照明、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系统(不含气体灭火)、装修工程的监理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监理范围内各专业安装与调试的(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工作。
(2)监理范围内各车站站厅、站台、通道、出入口、风亭、冷却塔、疏散及救援通道、电缆通道装饰工程,各车站地面建筑周边场平绿化工程,广告灯箱安装工程,文化墙工程,车站商铺二次装修工程,车辆段装修工程及室外场平、绿化工程,区间构筑物(含区间机房、区间变电所、区间联络通道、区间泵房、集中冷站等)装饰工程的监理工作(施工阶段、保修阶段);
(3)本标段监理范围内由投融资方甲供、甲控、甲招乙供的设备/材料的供货协调,设备/材料供货到现场后的设备开箱、进场报验、安装、调试、计量支付、验收及后续监理工作;由机电安装与装修承包商采购的材料的供货协调、监造(如需)、进场报验、安装、调试、验收及后续监理工作;
(4)监理范围内工程实施中对既有线路车站、区间等区域的机电装修工程改造、改迁工作的监理;
(5)监理范围内与轨道、供电、通信、信号、自动售票、综合监控、门禁等机车运营系统的接口、施工协调,与电扶梯(含轮椅牵引机)、安检设备、站台门、气体消防、人防设备等机电系统的接口、施工协调,与土建工程的接口协调;监督并协调室外给、排水与市政管网的接驳工作。
(6)监理范围内与土建施工单位的场地交接(含交桩),对不符合交接条件的项目督促完成;
(7)负责装修施工单位向其他施工单位提供标高、站台中心线等的监理,并对其结果负责;
(8)协助业主进行相关项目管理工作(包括竣工验收、试运行、载客试运营、工程最终验收和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服务以及全过程的RAMS、PMS(运营资产维护管理系统)及国产化等管理监理服务);协助业主与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9)其他与“三控、两管、一协调”及工程接口协调、组织隐蔽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相关的工作
(10)具体监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机电安装与装修B标段监理范围:负责8号线一期工程沙河桥站、沙河桥东站、东大路站、双林路站、成华大道口站、跳蹬河站、电力医院站、成都理工站、十里店站共9个车站及相应区间的动力照明、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系统、车站装修工程的监理工作;全线电、扶梯、站台门、车站安检设备、气体灭火系统、风水电设备与材料(含装修材料)采购及供货管理的监理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监理范围内各专业、系统的监造(如需)、设计联络、出厂验收、供货协调及安装、调试(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工程验收、计量支付等监理工作。
(2)监理范围内各车站站厅、站台、通道、出入口、风亭、冷却塔、疏散及救援通道、电缆通道装饰工程,各车站地面建筑周边场平绿化工程,广告灯箱安装工程,文化墙工程,车站商铺二次装修工程,区间构筑物(含区间机房、区间变电所、区间联络通道、区间泵房、集中冷站等)装饰工程的监理工作(施工阶段、保修阶段);
(3)监理范围内工程实施中对既有线路车站、区间等区域的机电装修工程改造、改迁工作的监理;
(4)全线由业主甲供、投融资方甲供、甲控、甲招乙供设备/材料的设计联络、出厂验收、监造(如需)、供货协调、开箱验收,本标段监理范围内设备/材料供货到现场的安装、调试、计量支付、验收及后续监理工作;由机电安装与装修承包商采购的材料的供货协调、监造(如需)、进场报验、安装、调试、验收及后续监理工作;
(5)监理范围内与轨道、供电、通信、信号、自动售票、综合监控、门禁等机车运营系统的接口、施工协调,与电扶梯(含轮椅牵引机)、安检设备、站台门、多联机、气体消防、人防设备等机电系统的接口、施工协调,与各机电装修标段的接口协调、施工协调,与土建工程的接口协调;监督并协调室外给、排水与市政管网的接驳工作。
(6)监理范围内与土建施工单位的场地交接(含交桩),对不符合交接条件的项目督促完成;
(7)负责装修施工单位向其他施工单位提供标高、站台中心线等的监理,并对其结果负责;
(8)负责组织承包商复核由其他承包商提供的测量参考点(如轨道中心线、轨平面、基标点、1米线、站台中心线等),并对其结果负责;
(9)本线路工程实施中电扶梯(含轮椅牵引机)、气体灭火、站台门、安检设备的安装须对既有线路系统设备进行改造、改迁等相关工作的监理;
(10)协助业主进行相关项目管理工作(包括竣工验收、试运行、载客试运营、工程最终验收和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服务以及全过程的RAMS、PMS(运营资产维护管理系统)及国产化等管理监理服务);协助业主与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
(11)其他与“三控、两管、一协调”及工程接口协调、组织隐蔽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相关的工作
(12)具体监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业主有调整服务范围的权力,监理人应接受上述工作的调整。具体工程内容见本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
2.4本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3个月止。
监理范围内工程计划工期:2018 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暂定,招标人有权调整时间180天)。
2.5 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2 个标段。与本项目同时开评标的还有成都轨道交通11号线一期工程机电与装修工程施工监理A/B标、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工程车站机电设备安装与装修工程监理,共 5 个标段。
符合条件的各投标人均可就 5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 1 个标段,具体确定中标人的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之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
(1)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完工日期),至少1个已开通运营的轨道交通机电安装和装修工程且每单个监理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监理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或(2)若机电安装与装修分为两个施工监理合同,则同时具有以下①、②条所述为一个有效业绩:
① 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完工日期),至少具有1个已开通运营的轨道交通机电安装工程且单个监理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监理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② 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完工日期),至少具有1个已开通运营的轨道交通装修工程且单个监理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监理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监理范围内的工程竣工(或实体)验收报告(或已投入使用的业主书面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3.1.3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竣工项目担任项目总监,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监。年龄60岁及以下。
(2)至少具有1个已开通运营的轨道交通工程车站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
需同时提供资料:
(1)能够证明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无法体现其姓名及所担任职务信息的,须提供业主证明,原件备查;
(2)能够证明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监理范围內工程竣工(实体)验收报告(或已投入使用的业主书面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在四川省投标禁入期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 月 25 日 开始登陆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spprec.com) “系统登录入口”中“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 月6 日10:30时,地点为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spprec.com)、四川日报、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ep.cdmetro.cn)和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栋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
技术: 杨工 电话:028—61639214
商务: 杜工 电话:028—61639349
传真:028-61639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