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南昌轨道交通安保部(执法支队)执法记录仪及综合管理实战平台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根据《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平台管理办法》进行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供货期限:拟定供货期限为一个月,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发出的供货通知为准。
2.4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南昌轨道交通安保部(执法支队)执法记录仪及综合管理实战平台的采购,分别是执法记录仪,综合管理实战平台及对应的执法证据管理系统,详见采购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
3.2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售后服务承诺书;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所投品牌的执法记录仪或综合管理实战平台的供货业绩,且合同金额须在20万元及以上;
3.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在近3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未因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江西省及南昌市投标禁入期内;
3.5 投标人在其他类似项目中没有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因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正受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的通报批评或查处。
3.6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方法
4.1 报名地点: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207室。
4.2 报名时间:2018年05月16日~05月22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3 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4.3.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报名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4.3.2 单位介绍信。
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时间
5.1 开标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5.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6. 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cmtr.com》上同时发布。
7. 采购文件售价
7.1 采购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7.2 采购文件费由投标人通过现金方式交至南昌轨道交通集团财务部指定账户中,且需注明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投标人凭缴费单据原件到报名处领取采购文件。
8. 联系方式
8.1 采购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8.2 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0791-86365839(工作时间:09时~12时、14时~17时)
8.3 采购人地址: 南昌市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
8.4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8.5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武先生 0791-86317980(工作时间09时~17时)
8.6 采购代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