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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警务用房装修工程招标

发布日期:2004-09-21 17:00

 

广州地铁公安分局黄沙派出所警务用房 装修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一.建设单位名称: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地址:广州市中山五路中旅广场16楼

 

二.项目名称:广州地铁公安分局黄沙派出所警务用房装修工程

 

三.项目概况:

 

广州地铁公安分局黄沙派出所的新办公区设置在纸行路福地巷54号,装修面积约800平方米

  四.工程地点:纸行路福地巷54号的首层、夹层及二层部分。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内容:

 

新办公区装修工程,电气及照明安装,给排水及卫生洁具安装。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最低标准:

 

1.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有三年以上从事同类项目的工作业绩或类似工程业绩;

 

4.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八.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九.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1.投标申请函(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且加盖公章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人有效授权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及相关资料(复印件)

 

4.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单位简介

 

6.企业在近三年来已完成类似工程施工和正在承担工程项目的情况及证明材料(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以及企业近三年以来的受表彰情况

 

7.企业财务状况: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新近成立的公司根据其成立的时间可短于三年但应与公司成立的年限相同)


8.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简历(按评审细则中的要求提供资料)


9.企业的资信证明文件

 

10.涉及诉讼的情况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及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注:各单位所报资料必须真实,若发现所报资料不真实业主有权不接受其投标申请。 

 

十.投标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资料地点:广州市西湖路12号广百大厦30楼广州地铁房地产开发事业总部。

 

十一.投标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

 

2004年9月22日~23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本次报名不接受传真的资料以及逾期收到的文件。

 

十二. 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办法: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购买标书的时间业主会另行书面通知。

 

注:1、各单位所报资料必须真实,若发现所报资料不真实,业主有权不接受其投标申请。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项目经理资质证明三证必须具备相同单位名称。

 

报名联系人:程杰华  李辉

电话:(020)83178193  83178155

传真:(020)83364207

 

 

附件:黄沙派出所警务用房装修工程施工项目招标资格预审细则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2004年 9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