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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社会风险评估征询公众意见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4 12:01:07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社会风险评估征询公众意见公示公告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以及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文件精神,浙江正和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受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项目有关公示公告公布如下,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本期建设4号线一期工程,包含配套的车站、区间、轨道、车辆基地等相关工程,总规模约20.5公里,本规模为征求意见稿,最终以省发改委批复内容为准。规划线路情况如下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起于1号线支线黄酒小镇站(不含),终于银桥路站,全长约20.5公里,设车站15座。经过了东浦、青甸湖片区、越城老城区、迪荡新城和生态产业区等区域,是一条联通柯桥区、越城区、连接高铁枢纽站的城市骨干线路。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征求意见建议主要包括:对项目的支持态度,项目规划建设及运营对安全、环境等社会风险可能存在的影响,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等。非社会风险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内。

 

三、评估主体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5-88160132

 

四、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浙江正和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元城大厦1102-1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75-88031437  邮编:312000

 

电子邮箱:zjzhwp@163.com

 

五、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征求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来信等方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进行联系;

 

2.公众对本项目实施有关的社会风险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示公告之日起7日内(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6日),向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来源:绍兴轨道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