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朗车辆段正线照明系统改造工程比选公告
一、建设单位名称: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地址:广州市中山五路中旅商业城十六楼
二、项目名称:西朗车辆段正线照明系统改造工程
三、项目概况:西朗车辆段正线照明系统进行改造。
四.工程地点:广州市
五.招标计划工作量(本工作量清单为项目初步清单,本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量清单的范围以内)
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预计工程量
1 拆除原系统灯具、镇流器盒及其支架 套 128
2 灯具及其支架安装 套 128
3 拆除配电箱至灯具管线 米 约1500
4 管线安装 米 约1500
5 配电箱插销更换 套 128
6 管线固定支架防腐处理 套 128
注:业主所提供的工程数量等参数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勘测为准,响应单位要承担使用这些参数的所有风险。
六. 响应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响应人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
(二)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三)持有有效的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企业和工程中介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五)具备省级或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三级或以上项目经理证书(或同类级别建造师证书),且具备自2002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项目的管理经验;
(六)自200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同类项目的施工业绩;
(七)项目经理须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八)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机电设备安装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九)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在处罚期内的单位(响应单位书面承诺函);
(十)响应人不允许有挂靠或转包的行为,业主或评标委员会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是挂靠或转包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业主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该投标人的有关法律责任(响应单位书面承诺函);
(十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2005年、2006年)的财务报表[(新近成立不足两年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短于两年(2005年、2006年)的财务报表)以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为准],负债率≤0.85;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单位书面承诺函)。
七、响应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的响应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正、副本各一份):
注:请按下列次序将资料将订成册
(一)响应函(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本公告第六点“响应人资格合格条件”资料。
八、投标报名及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地铁二号线车辆段[新港东路畔江花园后面,华南干线入口旁]运营事业总部(1号)综合楼六楼606室。
九、投标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 2007年6月1日、2007年6月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00
十、发售标书时间业主另行通知
报名联系人:翁德雄
电话:020-83154319
传真:020-84218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