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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十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招标预审

发布日期:2004-03-12 17:39

招标编号:04-0050~0063
开标时间:2004-04-30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际招标信息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北京市
招标内容:
  北京地铁十号线一期剩余标段土建及房屋建筑工程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计划在近期分阶段开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决定对北京地铁十号线第1#至第21#合同段土建施工实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特此公告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
  北京地铁十号线一期工程的招标人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是北京市西城区官园小区玉廊园1号。
  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招标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此次招标的北京地铁十号线一期工程共14个标段,第1#至20#合同段分别采用盾构法、明挖法、暗挖法或明暗结合法进行施工。第21#主要工程内容为房屋建筑工程。
  3.招标项目的合同段划分和工期:请见附表。
  4.申请人须知:
  有意向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施工企业应于2004年1月12日至2004年1月16日期间在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王庄32号)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进一步信息和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04年1月13日至1月17日9:00-16:0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官园小区玉廊园1号
  邮政编码:100034 电话/传真:66126557
  联系人:陆群 李毅
  每个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是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每个标段拟选7家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5.申请人资质等级和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集团公司(企业)、国内外联合体(须由集团公司、企业组成),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经历与业绩,在设备、人员、安全、质量保证及环境保护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的能力,并满足下列条件:
  5.1北京地铁十号线一期工程第1#--第20#合同段的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或具备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4)符合前三款条件的投标申请人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的国外企业应具有同等资格条件)。
  5.2北京地铁十号线一期工程第21#万柳车辆段的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2)符合前款条件的投标申请人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的国外企业应具有同等资格条件)。
  5.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主办人和成员应为符合前述1、2条要求的国内集团公司(企业),成员仅限1名;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同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资格和工程业绩(包括已完与在施项目)。国外投标申请人如参加资格预审,须具备同等资格条件,且与符合前述1、2条要求的国内集团公司(企业)组成联合体。
  5.4资审条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