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全自动气体灭火系统
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0428027)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经有关部门批准,资金已经到位。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全自动气体灭火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全自动气体灭火系统设备采购
二、实施地点:广州市轨道交通四号线
三、资金来源:广州市政府拨入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除外)境内的独立法人或上述独立法人与境内、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除外)境内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的组成方式应为下列情况之一:
1)境内的独立投标人必须是管网子系统的制造商;
2)境内的独立法人与境外管网子系统的制造商组成的联合体;
3)境内的独立法人与境外管网子系统的制造商授权的境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3、控制子系统应得到制造厂商的正式授权。
4、投标人如果不是管网子系统的制造商则必须提供该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证明和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的管网子系统只允许一名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5、若为联合体投标,其联合体成员应互为唯一的对应关系。
五、招标内容、交货期等:
| 招标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 全自动气体灭火系统 |
1套 |
2005年3月 |
广州地铁仓库 |
六、对本项目有兴趣且符合以上所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按下列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1、2004年9月28日至2004年10月9日上午10:00~12:00,下午2:30~4:30,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人民北路691号金信大厦20楼窗口)。
2、2004年10月10日至2004年10月28日上午10:00~12:00,下午2:30~4:30到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1306)。
3、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必须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设备材料IC卡,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购买招标文件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 3)购买人身份证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4年10月29日(星期五)上午10:00(北京时间);
标书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人民北路691号金信大厦20楼)
八、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查询:
招标人: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地 址:广州市芳村区花地大道南8号广州地铁建设事业总部
邮 编:510030
联系人:张文穗、王颖
电 话:020-83106741、020-83106703
传 真:020-83106300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人:詹阳升、王莹、席缨辰
电 话:020-83631493转212(或208)、010-68315588
传 真:020-83631022、010-88356027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200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