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大连轨道交通条例》正式施行。10时许,在西安路地铁站,市交通局客管处与地铁运营公司执法队联合举办宣传活动。记者随后跟随执法人员上车检查,半小时内,在车上共发现4例“禁止”行为。
在末节车厢,执法人员看到一对年轻乘客正在吃桃子。“乘客,请不要在车厢内吃东西。”执法人员见状上前进行劝阻,“地铁列车车厢里禁止饮食。”两位乘客立即收起了手中的桃子,连说“不好意思,下次注意”。当列车行至人民广场站时,一位女乘客带着儿子走入车厢。男孩特别兴奋,站在座椅上蹦跳,执法人员走到乘客身前进行劝阻。“按照《条例》,禁止踩踏车站、车厢内座椅。”在从西安路站到会议中心站,近半小时时间内,执法人员先后发现了4例在车厢内吃东西、喝饮料、踩踏座位等《条例》禁止行为,执法人员均进行劝阻,没有进行处罚。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也注意到,乘坐地铁时,大多数乘客均保持较好的乘车习惯,有的乘客在上车前将手中的饮料喝完,空瓶扔到垃圾箱内;有的乘客在车上吐痰用纸巾包好。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条例》施行后,地铁运营公司将不定期执法。需要提醒乘客们注意的是,《条例》不仅适用于地铁,同样适用于快轨等轨道交通工具。
(来源:大连天健网)